2021.11.16【午间美闻】周总理的“十条家规”

信息来源: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16  浏览次数:52

周总理的“十条家规”

一张张纸,一支支笔,一段段文字,笔墨达意,洋洋洒洒。这里有孩子最真挚的话语,这里有父母最殷切的期望……无论怎样的文字,在这儿都携带着一种无穷的能量,它的名字叫“爱”。让爱在耳畔流淌,欢迎走进“午间美闻”之“家校共育”。

所谓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,就是指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法律,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规矩。“万丈高楼始于基”,一个人价值观形成的起点是家规家规一个人成长的“地基”。因此每个家庭都有家规。古时流传下的家规,我们要“取其精华,弃其糟粕”,让好的家规成为中华文化的传统,文明的延续。


周恩来是国家总理,管理着一个“大家”,但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,以身作则,从自己做起,从自己家里做起,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“大家”。周恩来的十条家规,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,更是培养干部家风的极好教材。

  一、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,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;

  二、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;

  三、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,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,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;

  四、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,不得用招待券;

  五、不许请客送礼;

  六、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;

  七、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,不要别人代办;

  八、生活要艰苦朴素;

  九、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,不要炫耀自己;

十、不谋私利,不搞特殊化


十条家规,看似无情却有情。周恩来、邓颖超两人工资二成以上都用于资助亲属,包括赡养长辈、接济平辈、供养侄辈。邓颖超告诉亲友们:“你们有困难,我们的工资可以帮助你们,毫不吝惜,但我们从来不利用工作职权来帮助你们解决什么问题,你们也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。” 周家是个大家族,亲朋子侄众多。新中国成立后,亲属们纷纷找上门来,想解决各种困难,“十条家规”就这么逐渐形成了。 


周恩来本人以身作则、严格治家。他多次表示:“我的任何亲属来北京都不派车。”就连淮安老家唯一的长者———他的八婶母,解放初期两次来京,周恩来也没有派车接过。
  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,上世纪20年代参加过大革命,解放后在一个工业部门工作,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,被有关部门安排到内务部任参事。周恩来反对这样安排,多次找到当时的内务部长提出意见,并在一次会上说:“周某人的弟弟在内务部做参事,不管是什么原因去的,总没有好影响。他在工业部时能够工作,我不干涉,现在当参事等于拿干薪,那就要考虑了。”会后,他执意要求内务部按有关规定给弟弟办理病退手续。周恩寿病退后,从1950年到1968年在哥哥那里领取生活费,从每月105元到120元,后来增加到200元,直到周恩寿的六个孩子全部工作。


周恩来没有子女,待侄女周秉建视同己出。就是这样亲的人,全国知青上山下乡中,周恩来也把她打发去了内蒙大草原插队。后来周秉建参了军,一次去看伯伯,周恩来却劝她脱下军装,继续回去当牧民。周秉建回到内蒙古又几次放弃了上大学和去工厂的机会。她刻苦自学蒙古语,于197510月考入内蒙古大学蒙古语专业。毕业后,她遵从伯伯的教诲,又一次回到了已与自己结下不解之缘的大草原,真正找到了施展抱负的机会。

周恩来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:“对亲属,到底是你影响他还是他影响你?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。如果解决得不好,你不能影响他,他倒可能影响你。”他的亲属们,非但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照顾,反而受到了更“严苛”的约束。 


十条家规”,堪称周恩来给我们今天的家规教育留下的宝贵一课


主播:八(1)班 吴柠萱

指导老师:宋本利

初审:许小平、程娟娟

复审:李传国

终审:杨  全

编辑:徐晶晶